为了进一步有效利用共享单车促进和优化城市交通发展,减少其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交通、城建、交管等部门又应如何明确职责,联合应对呢?
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作用,加强监管
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大框架下统筹发展共享单车。包括:
明确定位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作用。根据城市的禀赋和发展策略,定位自行车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作用,据此明确其发展程度和规模。同时,大多数城市应秉持公交优先,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线路和班次设置,提升公共交通通达性、便捷性、准点率和运行速度,补足短板,吸引更多出行者选择更舒适、更安全、更有秩序和可持续的公共交通。
不同出行方式要协调发展。自行车交通应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私家车、步行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在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单车停车位设置等方面有机衔接,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高效协同效应。
科学研判自行车交通现状和发展趋势。评估既有交通基础设施对自行车交通迅猛发展的适应性,必要时,应及时调整和优化完善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和管控体系,确保自行车交通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当前紧要的工作是要通过施划更多停车位、建立立体停车场、鼓励企业建立虚拟“电子围栏”停车点、组织清理“僵尸自行车”占用场地等手段,增加公交换乘站点、商业区等热点区域的单车停车位供给,为规范停车奠定基础。
提升城市交通规划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大数据整合和共享各共享单车企业车辆分布、运行等实时数据,有利于对车辆总量及分布进行动态把控和优化,也便于指挥车辆调度、执法监管等工作的开展。
应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包括:
设立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的最基本条件。包括实名制使用单车、服务合同内容、使用费用和押金监管、鼓励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在事故中先行赔付、运营维护内容和人员要求、车辆准入要求、对使用者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和处理、投诉处理、使用者隐私保护等内容。
建立退出机制提高利用效率。推进建立车辆和使用规模较小、运营维护能力较差单车企业的兼并重组或退出机制,提高公共道路、停车设施和行政监管等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
加强行业监管,促进企业自治。重点对企业履行实名制查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等进行监督。引导共享单车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治自律。
加大执法力度纳入信用体系。协调其他部门加大对单车使用违法违规的执法力度,推动将违规使用、停放单车,故意损毁、破坏和私自占用单车等行为纳入信用体系,促进自行车良好使用“软”环境的建设。
规范制度,推动产品标准。制修订共享单车产品标准、运营准入标准、在用车安全技术条件等标准,为后续规范和引导制度的出台奠定技术基础。
应积极宣传,严格执法。比如:
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城市交通环境。加大对自行车占用人行道、野蛮骑行等不法交通行为的执法力度,并与企业共享单车用户违法数据,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依法骑行、文明骑行。利用目前共享单车产生的舆论热点,通过曝光、处罚等方式,加大对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骑行现象的治理力度,倡导依法骑行、文明骑行。
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实名制:企业应做好使用者实名身份查验工作,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查验的,拒绝提供服务。
监管用户行为:针对用户做好文明用车引导教育工作,监测并约束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必要时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提高运维水平:提高车辆动态调配和优化布局工作水平,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区域、不同交通方式间的车辆供需平衡,减少车辆在热点区域堆积现象,满足用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