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
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科学管理水平,引领高科技交通安全产品市场导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公安机关采购、使用质量可靠、价格优惠、服务优质的交通安全产品,推动交通安全生产企业更好地为公安机关做好服务工作,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将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期间对参展企业和产品进行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申报时间:2020 年 1 月 1日至6月20日。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20 年 8 月13 日博览会开幕日。
一、评选宗旨
此次评选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服务优质的交通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评定和表彰,并通过多家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弘扬先进、树立品牌、推广经验,引领交通安全生产企业更好地服务于道路交通安全事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支持单位:《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网
中国交通网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一) 2019-2020 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创新产品奖(10 名)
评选标准:
1、自主知识产权,厂商自主知识产权及其技术的先进性。
2、率先性。申报产品/系统为近两年内行业首创或率先推出的新技术、新产品,达国内领先水平。
3、实效性。申报产品/系统须对促进交通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交通环境具有明显的推动意义,被事实充分证明能够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且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
4、公认性。申报产品须是本年度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获得各级交管部门肯定、充分认可,在全国乃至更大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且被推广运用,对全国交通管理工作产生重要而积极影响。
5、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员单位优先。
(二) 2019-2020 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优秀产品奖(10 名)
评选标准:
1、自主知识产权,厂商自主知识产权及其技术的先进性。
2、实效性。申报产品/系统须对促进交通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交通环境具有明显的推动意义,被事实充分证明能够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且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
3、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来经质量监督检测均为合格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
4、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员单位优先。
(三)2019-2020 年度智慧交通优秀企业(10 名)
评选标准:
1、产品或工程的完整性,交通信号绿波带、区域交通自适应优化控制,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证据自动采集产品的多样性,指挥中心后台技术的多样性和相关智能交通产品或工程的多样性。
2、自主知识产权,厂商自主知识产权及其技术的先进性。
3、技术创新性。具有基于大数据云平台架构的智能交通集成平台建设经历;同时具有不少于 3 个基于互联网的智慧交通服务平台建设经验。
4、产品技术应用规模,2019-2020 年度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标明的项目数量、金额规模。
5、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来经质量监督检测均为合格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
6、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员单位优先。
(四)2019-2020 年度公安交警警用装备优秀企业(10 名)
评选标准:
1、自主知识产权,厂商自主知识产权及其技术的先进性,包括电子技术的先进性和机械产品设计的先进性、材料的合理性。产品安全认证的完整性。
2、产品的多样性、完整性,适用不同交通执法需求的多种执法产品。
3、产品技术应用规模,2019-2020 年度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标明的项目数量、金额规模。
4、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来经质量监督检测均为合格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
5、企业参与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制定优先。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员单位优先。
四、评选范围
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的单位。
五、评选原则
(一)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开展评选,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二)公开透明。公开评选内容和程序,做到“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不单一看重技术创新理论,将创新产品的实际效果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
(四)宁缺勿滥。严格按照评奖标准进行评选,对无符合条件要求的奖项,坚持“宁缺勿滥”。
六、评审程序
参展企业可在报名参展时报名,提交材料,并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查。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成立活动评选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企业和产品进行初选符合条件的入围;专家委员会对入围企业和产品进行评审,选出最终获奖企业和产品。
七、时间安排
1、2020年1月1日至6月20日提交申请;
2、6 月21日至 7月5日初选;
3、7 月 6日至 7 月 15 日专家评审;
4、8 月 13日公布评选结果、颁奖。
八、申报条件
参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以道路交通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二)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连续三年产品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产品为本届博览会展出的产品或系统平台。
九、申报材料
参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奖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获得表彰文件(近三年获得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的奖项)、企业认证文件(证书)、资质证书、相关发明专利证书,2010-2020 年度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标明的项目数量、金额规模及其他有效文件。
2、申报 2019-2020 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创新产品奖企业需要提供新产品、新技术评价证明:实物照片、产品简要说明(技术创新点、市场销售情况 [占市场份额]及应用情况等)、知识产权状况(授权或受理证明、专利说明书、著作权 [软件] 登记证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明)、产品采用标准等。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 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3、申报 2019-2020 年度智慧交通优秀企业需要提供智能交通集成平台 3 个以上建设经历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可盖章扫描后统一制作成一个PDF 文件上传,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6月25日。
十、宣传、颁奖及其他
(一)中奖信息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官网发布。
(二)在《道路交通管理》杂志进行专题宣传;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官网上设立专栏进行广泛报道。
(三)在颁奖典礼上,获奖企业将派一名代表领奖;根据需要在现场摆放企业宣传展架。